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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忠县石宝寨景区正式门票价格的通知

日期: 20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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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

忠县石宝寨景区正式门票价格的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渝价〔2011205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定石宝寨景区正式门票价格的请示》(忠发改文[2011]37号)收悉。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有关规定以及石宝寨景区的实际情况,我局于200812月以渝价[2008]564号文制定了忠县石宝寨景区门票价格,并从20081230日起试行。试行至今,我局未接到游客对该景点门票价格不良反映以及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经研究,现将忠县石宝寨景区正式门票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忠县石宝寨景区门票价格定为每人每票50元。

二、忠县石宝寨景区门票价格应按有关规定对社会特殊群体实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

1、对身高1.20(含1.20)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学生团体门票费减半收取。

2、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重庆市人民政府敬老优待证》或身份证门票费减半收取。

3对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费。

4对旅行社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

三、请你委督促石宝寨景区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景点门票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景点门票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本通知从201163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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