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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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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调整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学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渝价〔2011217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调整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工商大融 [2011]80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办学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决定调整你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并对新增专业核定学费标准,现将你院调整后的学费收费标准和新增专业核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土地资源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商务、贸易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学、信用管理、资产评估、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新增)、房地产经营管理(新增)专业每生每年11500元 ;会计学、金融学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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