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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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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渝价〔2011299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学费标准的请示》(渝传媒职院 〔201107号)、《关于核定学费标准的请示》(渝传媒职院 〔201126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责9000元;版面编辑与校对专业每生每年9500元;电视节目制作、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0500元。

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业余):主持与播音专业每生每年65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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