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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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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学生公寓

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渝价〔2011327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重电信〔20112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暂时租用的重庆文理学院星湖校区的学聚苑2(双竹公寓B1B2)学生公寓的五至六人间、学聚苑4D栋三、四、五、六楼)学生公寓的六人间,学聚苑1(双竹公寓A栋)、学聚苑2(双竹公寓B3B4)、学聚苑3(双竹公寓C栋)学生公寓的四人间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二类、第一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分别按第二类、第一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五至六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000元;

四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

2、入住学生公寓(水、电、气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气5立方米,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1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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