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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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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学费

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渝价〔2011388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渝轻职院 发[2011]27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年75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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