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重庆园博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渝园博函[2011]7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72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重庆园博园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园博园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按每次5元计收;大中型车按每次10元计收;二轮摩托车按每次3元计收;三轮摩托车按每次5元计收。
二、重庆园博园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三轮摩托车2小时内按每小时3元计收,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1元计收,但12小时内不得超过15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25元;大中型车2小时内按每小时4元计收,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元计收,但12小时内不得超过20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30元。
三、接此通知后,收费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停车场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本通知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