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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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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新增专业

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渝价〔2011440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微电子技术等4个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电信 [2011]41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微电子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专业每生每年8800元;产品造型设计、室内设计技术专业每生每年93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2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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