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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防伪网络印章(公章)刻制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 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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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防伪网络

印章(公章)刻制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渝价〔2011464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重庆市印章行业协会:

     重庆市印章行业协会《关于申请核定防伪网络印章(公章)价格的报告》(渝印协发【2011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03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243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防伪网络印章(公章)刻制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将我市公章刻制价格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除公章以外的其它印章刻制价格仍实行市场调节价。市物价局制定主城九区的公章刻制价格,授权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公章刻制价格。

二、主城九区公章刻制价格:卓达“普利印”基准价为245/枚、铜质印章基准价为280/枚、钢质印章基准价为450/枚,各印章刻制企业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0%

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微型企业的公章刻制价格在上述基准价基础上下浮30%

四、各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在不超过市定基准价格之内制定当地公章刻制价格。

五、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要在当地行政审批大厅、各刻制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该通知从20121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后,由市印章行业协会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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