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
重庆市公安局,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财政局: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1】160号)规定,
一、我市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次70元,其中理论考试40元,军事列队训练考核30元。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需重考的,对不合格科目按上述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二、各收费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在收费点的显著位置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收费单位收取保安员资格考试费时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通过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征收,纳入市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上述规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