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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证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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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核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证卡

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渝价〔201271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市交委《关于核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证卡收费标准的函》(渝交委财[2012]9号)收悉。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电子从业资格证(含服务监督卡)立项收费的函>的复函》(渝财综函[2012]1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证卡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证卡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卡20元。

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亦按每卡20元收取。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能收费,并在收费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证卡工本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征收,缴入市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本通知从20123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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