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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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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调整核定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渝价〔2012135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收费标准及新增专业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渝正院 [2012]26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办学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调整你院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并对新增专业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现将你院调整后的学费收费标准和新增专业核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新增)专业每生每年9800元;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应用电子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新增)、建筑工程技术(新增)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新增)、财务管理(新增)专业每生每年8500元;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产品造型设计、工程造价、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业务流程外包(新增)专业每生每年7500元。

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业余):动漫设计与制作(新增)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连锁经营管理(新增)专业每生每年62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2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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