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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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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渝价〔2012136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请示》(重工商大派院 [2012]62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办学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调整你院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现将你院调整后的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广告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工商管理、金融学专业每生每年12500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2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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