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新增专业
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2012级成人教育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渝经贸院文[2012]1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业余):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会计专业每生每年48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2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