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南开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南开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
重庆市南开中学校:
你校《关于男、女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重南校〔2012〕10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投资改造的男生公寓A栋、女生公寓、女生公寓平房,符合渝价〔2002〕512号文件中第一类学生宿舍的基本条件,同意参照第一类学生宿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
(一)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430元。
(二)入住学生宿舍(水、电、气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气
三、学生宿舍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2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