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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重庆工商大学中外双学士(中法、中加)项目学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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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调整重庆工商大学中外双学士

(中法、中加)项目学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渝价〔2012289

 

重庆工商大学:

你校《关于调整中外双学士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工商大〔20121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你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你校中外(中法、中加)双学士项目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校中外(中法、中加)双学士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二、你校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本批复从2012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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