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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

日期: 20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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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

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

 

2013220    渝价文〔201353

 

市政府:

2008年,经市政府批准,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即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近期,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来文,要求核定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的学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中德应用技术学院采用中外合作的形式,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充分发挥中德双方教育优势,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学院实行“3+2”分阶段、跨国培养模式,前3年在国内完成专科学习,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优秀专科毕业生可赴德国继续学习2年的学士学位课程,取得德国学士学位。为适应新的合作办学模式,移通学院一是加大投资力度,为学生提供专门的学习、生活场地;二是创新培养模式,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语言实验室等各类实验室,广泛建立校外实验实习基地,购置德文图书,建设图书资料室;三是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质量,采用小班授课,聘请德国优秀的教师来校任教,吸引国内优秀的高校教学、管理人才为学生服务;四是打造畅通的出国深造渠道,提供大量的德语技能培训,开设德国合作方的专业基础课程,不定期进行中德双方老师和学生的互派交流和学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87号)规定,“经依法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收费项目的标准,应报办学所在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经市教委审核后,我局严格审查了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的生均培养成本(具体见附表),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参照周边省市同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收费标准,考虑到此学院属民办学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学费标准按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加之学生自愿选择,涉及人数不多,影响面不大,建议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核定为:工商企业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从2013年秋季开学新生起执行。

妥否,请批示。

 

附件:1.《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8

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

实施意见》(教监〔20087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

院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重庆

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的批复》

(渝府〔200824号)

 

(联系人:彭伟平,联系电话:67512675

 

 

附表

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计算表

                 单位:万元

  

金 额

一、人员支出

637.69

其中:教职工基本工资

540

       津贴

14.4

       奖金

20

       社会保障缴纳

27.29

       其他人员支出

36

二、公用支出

537.96

其中:办公费

8

      印刷费

7.46

      水电费

132.86

      取暖费

3

      邮电费

4.2

      交通费

15.44

      差旅费

15

      会议费

10

      培训费

50

      福利费

20

      劳务费

10

      招待费

20

      维修费

20

      专用材料费

182

      其他公用支出

4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87

      奖助学金

10.27

      住房补贴

9.6

四、资产折旧

252.86

其中:房屋建筑物折旧

67.22

      设备折旧

91

      图书

94.64

      合计

1448.38

五、学生总人数(人)

790

六、生均培养成本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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