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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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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中德应用技术

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2013319    渝价〔201379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你院《关于确定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移通院文〔2012162号)收悉。

2008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你院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你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以及两校合作办学协议,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你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商企业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

二、你院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中德应用技术学院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

四、你院应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序发展。

五、本批复从201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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