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3年5月6日 渝价〔2013〕133号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制定我院2013年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川外南译 〔2013〕16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办学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翻译专业每生每年11000元;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0500元;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