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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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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201356    渝价〔2013132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新增专业收费及调整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渝电院发〔201310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办学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调整你院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并对新增专业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现将你院调整后的学费收费标准和新增专业核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0800元;软件技术(游戏软件开发方向)专业每生每年10600元;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方向)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通信网络与设备(物联网应用方向)、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电源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平面设计方向)、建筑经济管理、室内设计技术专业每生每年9800元;电信商务、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增)、旅游服务与管理(新增)专业每生每年88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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