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一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第一中学校学生公寓
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3年5月21日 渝价〔2013〕176号
重庆市第一中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渝一中〔2013〕28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投资改造的男生公寓Ⅰ栋、Ⅱ栋及女生公寓Ⅰ栋的4人间、6人间,符合渝价〔2002〕512号文件中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分别按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一)4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450元;6人间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350元。
(二)入住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采用集中供热并能核算到每间宿舍的,每生每月定额供应冷水3吨、热水2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2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