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延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收费标准试行期限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延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网络培训收费标准试行期限的复函
2013年7月18日 渝价函〔2013〕126号
市人社局:
你局《关于商请延长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收费期限的函》(渝人社函[2013]552号)收悉。2010年,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培训试行收费标准,并于2011年延长该项培训收费的执行期限至2013年9月25日。在有效期内你局组织开展的网络培训和考试得到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普遍认同,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经研究,同意延长该项培训收费的执行期限至2016年9月25日。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仍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函[2010]20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