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部分专业
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3年7月24日 渝价〔2013〕231号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渝交职院〔2013〕29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业余):机械设计与制造、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与监理、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的收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年7800元。
高职高专: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年98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3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