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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1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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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13827 渝价〔2013282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在9月底前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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