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地震灾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加强地震灾区价格监管
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渝价〔2008〕224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
为加强灾区价格监管,维护灾区市场稳定,促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地震灾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8]14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