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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明确忠垫高速公路试收费时间的批复

日期: 200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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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明确忠垫高速公路试收费时间的批复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渝价〔2008337

 

重庆垫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明确忠垫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时间的请示》(垫忠高速财〔2008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忠垫高速公路于20071228建成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我市收费公路管理有关政策规定,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渝价〔2007667号文件同意忠垫高速公路自20071228日起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根据渝府发〔200170号文件的规定,忠垫高速公路试收费期为20071228始至20091227止。

二、忠垫高速公路试收费期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站点设置等相关事宜仍按渝价〔200766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你司在试收期内应抓紧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完善正式收费相关资料,并提前3个月按程序报批转正收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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