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小型座席高级客车临时客运运价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小型座席高级客车临时客运运价的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渝价〔2008〕453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交通局(委)、市运管局、市级各汽车运输公司,北部新区管委会:
为适应客运市场需要,部分区县(自治县)陆续推出一批小型座席高级客车。由于2005年发布的《重庆市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渝价[2005]267号)没有小型高级客运车辆运价。为保证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小型高级客车分类运价暂按渝价[2005]267规定的大中型高级客运车辆对应等级运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