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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长生桥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厂上网电价和配套送出工程接网费的通知

日期: 20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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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长生桥

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厂上网电价和

配套送出工程接网费的通知

 

二○○九年五月七日 渝价〔2009144

 

重庆康达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

重庆康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生桥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发电工程上网电价核定的申请报告》(渝康达[2009]009号)和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将长生桥垃圾填埋沼气发电站10千伏送出工程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请示》(渝电财[2009]9号)均收悉。

为优化重庆市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重庆康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了长生桥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2×957千瓦机组将于近期建成投运。鉴于该项目属利用生物质发电,为支持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和《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4号)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长生桥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厂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市境内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577元执行,电网配套建设送出工程接网费为每千瓦时0.01元。

以上价格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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