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巴南区
部分客运线路临时客运票价的批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渝价〔2009〕251号
巴南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完善我区公路客运票价请示》(巴南物价文[2009]4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为规范巴南区内多种不同经营性质客运主体的价格行为,化解客运市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市物价局委托巴南区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测算了由巴南区发出的冠忠三公司部分客车的客运里程,核定了各条线路临时客运票价。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此票价为临时客运票价,待市有关部门明确了主城区内客运线路的营运性质后,将按规定核定以上线路正式客运票价。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