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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2009年1-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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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20091-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

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二○一○年一月八日 渝价〔20108

 

重庆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1-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21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通知如下:

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核查,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2号机组20091-6月上网电量为3451万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金额为682.1737万元。请你司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就此前双方已结上网电费进行清算。其中你司承担部分按同期我市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793元执行,高出部分,通过本次电价附加补贴解决。

二、按照《通知》确定的20091-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配额交易方案,你司需向河南电力公司购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配额3071.4229万元。请你司在收到卖方配额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额度将款项汇入卖方帐户,完成交易。

三、本次配额交易完成后,你司对我市已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月结算电费,高于我市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从电价附加中支付。

四、你司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继续单独记帐,余缺逐期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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