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国汇中心停车库等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2013年9月29日 渝价函〔2013〕154号
重庆渝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华润二十四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睦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规定和你们申报的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南岸区国汇中心停车库符合室内特级停车场标准。
二、江北区华润中央公园1号停车库、南岸区御景江山综合楼停车库均符合室内普通级停车场标准。
三、具体停车收费标准在特级和普通级停车场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
四、车位月租费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五、华润中央公园1号停车库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费为80元/月·车位。销售车位时,对业主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六、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在停车场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