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县盛山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开县盛山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复函
2013年9月29日 渝价函〔2013〕156号
开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提请认定开县盛山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开发改文[2013]72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11]424号)的有关规定,现认定重庆市鲤鱼塘水库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开县盛山水电站(装机容量3*3.3MW)上网电价(含税)为每千瓦时0.30元,该价格自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