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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轨道交通一、三号线票价的通知

日期: 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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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轨道交通一、三号线票价的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渝价〔2011249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我市轨道交通一、三号线即将开通,为保证各线路的正常营运,尽快发挥轨道交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物价局制定了轨道交通一、三号线票价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轨道交通一、三号线客运票价标准为:起步价2元[0-6公里(含)],3元[6-11公里(含)],4元[11-17公里(含)],5元[17-24公里(含)],6元[24-32公里(含)],7元[32-41公里含)],8元[41-51公里(含)],9元[51-63公里(含)],10元[63公里以上]。

二、已开通的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后应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换乘优惠

1、公交至轨道换乘:在实施优惠线路公交车范围内,乘客从公交车上车刷卡时间起在60分钟以内进入轨道车站闸机,可享受一次按轨道交通起步价5折的优惠。

2、轨道至公交换乘:乘客持同一张交通卡乘坐轨道交通再换乘实施优惠线路范围的公交车,轨道交通出站刷卡时间距公交车的上车刷卡时间在60分钟内,可享受公交票价的5折的优惠。

3、乘客单次乘车在车站付费区内可以停留3小时。

4、凡使用宜居畅通卡乘坐轨道交通,其票价按对应的单程基本票价的9折计价;面向中小学发行的学生记名交通卡,按对应的单程票基本票价的5折计价。

(二)其他优惠

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70岁以上老人、盲人以及身高不足1.2的儿童乘座轨道交通按国家及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三、本票价为试行票价,待轨道交通形成网络后再正式定价。

四、本通知从轨道一、三号线开通之日起执行。你公司应在轨道交通站点及规定地点张贴票价梯次表,接受乘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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