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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工程上网电价和配套送出工程接网费的通知

日期: 20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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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工程

上网电价和配套送出工程接网费的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渝价〔2011342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工程上网电价及接网费用的请示》(渝环集文[2011]31号)已收悉。

为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了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工程,该项目4×1000千瓦机组将于近期建成投运。鉴于该项目属利用生物质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和《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4号)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工程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市境内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577元执行,配套建设送出工程接网费为每千瓦时0.01元。

以上价格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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