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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和配套送出工程接网费的通知

日期: 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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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

和配套送出工程接网费的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渝价〔2012123

 

重庆丰盛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

重庆丰盛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尽快确定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丰盛环保发 [2011]12号)和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将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送出工程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请示》(渝电财[2011]25号)均收悉。

为推进主城区改填为烧的垃圾处理方式,保护三峡库区水质和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重庆丰盛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了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总装机48MW218MW机组、112MW机组),将于近期建成投运。为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支持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 [2012]102号)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均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后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全国统一垃圾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下同)执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重庆市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电价。电网配套建设送出工程接网费为每千瓦时0.01元。具体结算办法另文下达。

以上价格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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