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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重庆蚕茧收购指导价格的通知

日期: 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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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2年重庆蚕茧收购指导价格的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渝价〔2012163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茧丝绸主管部门,蚕茧收购企业:

受世界经济增长动力减弱,发达国家经济下行风险进一步加大的影响,2012年我国的外需增长环境将更趋严峻,丝绸出口也将受到较大影响,为此国家将采取积极的政策扩大内需市场,确保茧丝绸行业平稳发展。为兼顾农工贸各方利益,促进我市茧丝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12年我市桑蚕鲜茧价格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桑蚕鲜茧收购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格。中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外经贸委制定,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其它部门不得越权定价。

二、桑蚕鲜正茧中准级(干壳量8.8,上车茧率98%)收购价格为每公斤28,级差每公斤1.00元(详见附表一),上下浮动幅度控制在10%范围内;鲜下足茧收购价格按附表二执行。

三、各收购企业在收购中要严格执行本文件规定,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同时在每个收购点对本文件进行公示,提高价格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有关部门和舆论的监督。

四、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茧丝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蚕茧收购价格的管理,对蚕茧收购过程中出现的压级压价、损害蚕农利益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要及时掌握收购情况和价格动态,加强信息引导,帮助蚕农和企业正确把握市场动态,促进市场平衡;要积极配合质量监督部门做好蚕茧收购质量的管理工作,促进蚕茧质量与收购价格的统一,做到“以质论价,优质优价”。

 

附件: 1、重庆市2012年桑蚕鲜正茧收购价格表

 2、重庆市2012年桑蚕鲜下足茧收购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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