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新闻版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

日期: 2012-09-06
字体: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新闻版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转发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渝价〔2012308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文广新局、教委、重庆出版集团、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重庆新华书店集团:

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及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2012年秋季起,对经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注册地在我市的,试行政府指导价,其价格需报重庆市物价局和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确认。

二、按规定需报重庆市物价局和重庆市新闻出版局进行价格确认的教辅材料,由有关出版单位按照不高于国家《通知》规定的基准价(我市含税基准价详见附表一—附表四)进行价格测算后报市物价局和市新闻出版局确认。具体报送要求和格式按国家《通知》有关要求执行。经外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其出版单位在报送价格时需同时提供进入相关省市评议公告的有关资料。

三、教辅材料每册单价的尾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收舍按二、八为零,三七作五的原则计算。

四、其他有关事宜,遵循国家《通知》有关规定。

五、各级价格、新闻出版和教育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切实履行好价格政策监督、出版资质和内容质量审查等管理职责,共同做好教辅材料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六、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

    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附表一:

890毫米×1240毫米

纸张规格教辅材料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

纸张克重

单色(正反两色)

双色(正反四色)

5550轻型

1.08

 

60

1.19

1.30

70

 

1.40

该表为含税价。

890毫米×1240毫米是指未裁切单张纸规格,相对应的标准成品规格为210毫米×297毫米或148毫米×210毫米。

 

  

附表二:

787毫米×1092毫米

纸张规格教辅材料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

        色数

纸张克重

单色(正反两色)

双色(正反四色)

5550轻型

0.90

 

60

0.97

1.08

70

 

1.15

该表为含税价。

787毫米×1092毫米是指未裁切单张纸规格,相对应的标准成品规格为184毫米×260毫米。

  

附表三:

890毫米×1240毫米

纸张规格教辅材料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

       开本和色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单面四色)

16开本(单面四色)

128铜版

0.55

0.76

157铜版

0.59

0.85

上光油

0.163

0.27

该表为含税价。

32开本双面五色(41)、六色(42)、八色(44)在以上价格基础上分别加价0.008元、0.012元、0.036元;16开本分别加价0.016元、0.024元、0.072元。

 

 

附表四:

787毫米×1092毫米

纸张规格教辅材料封面基准价表

                                        单位:元/

        开本和色数

纸张克重

32开本(单面四色)

16开本(单面四色)

128铜版

0.46

0.63

157铜版

0.50

0.70

上光油

0.14

0.23

该表为含税价。

32开本双面五色(41)、六色(42)、八色(44)在以上价格基础上分别加价0.007元、0.010元、0.030元;16开本分别加价0.014元、0.020元、0.060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