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渝价函〔2012〕145号
重庆卓叶二次供水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来函咨询二次供水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现函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未对二次供水价格作统一规定,仅对直供水水价进行核定。
二、二次供水不需办理《收费许可证》。
三、你公司二次供水价格可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二次供水价格的复函》(渝价函[2005]100号)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主城供水企业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运行费的复函》(渝价函[2011]163号)有关规定,自行制定二次供水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