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武合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武合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二○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武合高速公路正式收费的请示》(渝高速文[2013]13号)收悉。根据国家及我市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武合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武合高速公路全长33.8公里,总投资人民币13.6126亿元,于2005年12月建成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同意武合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05】153号文件批准武合高速公路设立重庆兴山1个主线收费站和钱塘、云门、合阳3个匝道收费站。
收费主体是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二、凡通行武合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除符合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的免费车辆外,一律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通行武合高速公路的客车通行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内环外移后重新明确高速公路客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303号)执行;货车收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庆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7]272号)的规定执行。
五、车辆通行费一律收取现金,实行5元进制。实收金额按“三七作五,二舍八入,每车次收费低于5元的一律按5元计收”的原则收取。
六、车辆通行费的收取,采取进站发IC通行卡,出口回收IC卡并缴费出票的方式。
七、收费单位在收费时应设立明码标价公示牌,公布收费文件,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收费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文明服务,按章收费。收费人员应主动接受物价、交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
八、武合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从2005年12月26日起至2035年12月25日止。
附件:《武合高速公路各区间里程表》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附件
武合高速公路各区间里程表
(单位:公里)
合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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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
合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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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 |
10.35 |
云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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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9 |
18.36 |
8.01 |
钱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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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0 |
25.47 |
15.12 |
7.11 |
G75兴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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