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龙湖西城天街停车库等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2013年10月25日 渝价函〔2013〕160号
重庆龙湖西街置业有限公司、上海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仁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盾安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皓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规定和你们申报的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九龙坡区龙湖西城天街停车库符合室内特级停车场标准。
二、渝中区化龙桥片区B20-5/01地块一区工程(T1-T3)(雍江翠璟)停车场、江北区仁安·龙城国际二期地下停车库、九龙坡区船舶·云湖绿岛停车库、盾安九龙城(A、B、C组团)地下停车库、南岸区融侨城二期B区9号楼停车库、香雨蓝苑负1层停车库均符合室内普通级停车场标准。
三、具体停车收费标准分别在特级和普通级停车场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
四、车位月租费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五、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在停车场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渝价函【2008】254号文件中关于九龙坡区龙湖西城天街室内停车场收费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