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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融侨城二期B区9号楼停车库等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日期: 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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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融侨城二期B9号楼停车库等

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20131025  渝价函〔2013161

 

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上海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们《关于室内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规定和你们申报的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南岸区融侨城二期B9号楼停车库、渝中区化龙桥片区B20-5/01地块一区工程(T1-T3)(雍江翠璟)停车场、北部新区万科悦峰(一、二期)2号楼停车库、万科缇香郡停车库均符合室内普通级停车场标准。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以上停车场(库)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费为80/月·车位。

二、销售车位时,对业主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三、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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