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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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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1127 渝价〔2013384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

你局《关于调整安全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渝安监函[2013]74号)收悉。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收费行为,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促进安全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市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每人每课时不超过8元。

(二)教学课本和资料按实际成本收取。

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除以上培训费用以外,在培训期间学员发生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不得与培训费合并收取。

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和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政、财务、学员、教师档案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四、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实施收费处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税务、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从2013年121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2003]3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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