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化学中毒救治综合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化学中毒救治
综合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2013年12月6日 渝价〔2013〕397号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你院《关于新住院大楼床位费收费标准单独定价的请示》(重职院﹝2013﹞102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实行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规定,经现场审验,并综合考虑医院新建病房使用面积、设施设备等因素,现对你院化学中毒救治综合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25间,其中单人套间11间)病房床位费标准由你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二、双人间(带卫生间,23间) 55元/床日。
三、三人间(带卫生间,138间) 40元/床日。
四、三人间(监护病房,11间) 45元/床日。
五、四人间(带卫生间,9间) 25元/床日。
六、婴儿床位 10元/床日。
七、临时加床 15元/床日。
八、陪伴床 10元/床日。
九、以上收费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