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2013年全市价格举报工作情况通报
2014年1月28日 渝价〔2014〕38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2013年,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以民为重、依法行政,紧紧抓住政府要求解决、人民群众盼望解决、社会发展需要解决的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各种价格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价格合法权益,推动价格举报工作跃上了新台阶。现就2013年我市的价格举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价格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围绕民生价格问题,畅通12358投诉通道,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主动应对复杂疑难价格举报,为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全市受理价格举报25277件,已按期办结25245件,规定期限办结率99.873%。全市通过办理价格举报退还用户(消费者)436.918万元,没收40.861万元,罚款14.411万元。其中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度达到100%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有:万州区发展改革委、沙坪坝区发展改革委、永川区发展改革委、荣昌县发展改革委、梁平县发展改革委、垫江县发展改革委、武隆县发展改革委、忠县发展改革委、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我市各级价格举报机构坚持对日常价格举报情况及价格举报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计分析,不断加强价格举报政务信息工作。在开展价格举报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各类价格信息以《12358专刊》、《价格举报工作情况分析》、“价格举报工作统计表”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当地政府及新闻媒体。其中完成情况较好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有:大渡口区发展改革委、南岸区发展改革委、江北区发展改革委、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江津区发展改革委、合川区发展改革委、南川区发展改革委、綦江区发展改革委、潼南县发展改革委、丰都县发展改革委、云阳县发展改革委、巫山县发展改革委、秀山县发展改革委。
二、价格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我市价格举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区县价格举报工作力量薄弱,由于机构不健全、少数区县价格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兼职价格举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价格咨询投诉件办理质量不高。二是我市的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尚未形成,由于机构、人员不健全以及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平台落后等,导致群众在拨打价格举报电话后,其价格诉求常常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解答和快速处理。三是价格举报办理效率不高,特别是市长信箱、“阳光重庆”等转办件办理的时间较长,未能体现便民高效的原则。四是价格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较低,硬件操作系统老化陈旧、应用软件兼容性差,市价格举报中心尚无与国家及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在网络上交流信息的渠道,统揽协调全市价格举报工作能力不强,已经难以满足价格举报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下一步价格举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市价格举报工作,提高处理价格矛盾纠纷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健全工作机构, 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规定配齐价格举报工作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综合执法能力。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价格举报工作入手,了解群众的疾苦,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化解矛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提高办理质量,加快办案效率。在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坚持依法办案,做好举报案件的回复、回访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针对重大的价格举报案件,还要做好回访复查工作,加强事后跟踪,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