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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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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4228  渝价〔201473

市交委,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的函》(渝交委运20137号)收悉。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不断提升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巩固和更新道路运输驾驶员业务知识,强化其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市政府《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49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110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为:5/学时·人,共计24学时。其他教材费、资料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二、你委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按照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并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实施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培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从2014315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根据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学员的反映,再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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