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摸底调查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摸底调查的通知
2014年5月6日 渝价〔2014〕128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摸底调查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4〕556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具有供水功能并实行政府定价的全部水库(含枢纽性控制工程),调查表以水利工程为单位填报。市水投公司所属的供水水利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区县统一填报。
二、调查内容
(一)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建设运行基本信息、工程设计供水量、2011-2013年平均实际供水量(不足3年的,以实际年限平均供水量填列)。
(二)工程成本费用情况。2011-2013年总体收入支出情况、单位供水成本。
具体调查内容详见附件表1-4。对既有供水又有防洪、发电等功能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供水与其他功能可单独核算的,其供水成本费用填报供水分摊部分,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水财经〔2007〕470号)规定的方法分摊。没有或无法单独核算的填报全部成本费用。
各区县(自治县)在梳理本地区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和价格成本情况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本地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计划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是一项全国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相关情况摸底调查,对于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细化调查要求。
(二)认真填报。各区县(自治县)对报送的本地区汇总数据要认真审查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项目完整。
(三)时限要求。所有调查表由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以电子邮件方式分批同时报送市物价局和市水利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物价局:谷 琴 电话:67512711
电子邮箱:cqwjjsjc@sina.com
市水利局:李英舜 电话:89079036
电子邮箱:1838211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