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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摸底调查的通知

日期: 20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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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摸底调查的通知

 

201456渝价〔2014128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摸底调查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4556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具有供水功能并实行政府定价的全部水库(含枢纽性控制工程),调查表以水利工程为单位填报。市水投公司所属的供水水利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区县统一填报。

二、调查内容

(一)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建设运行基本信息、工程设计供水量、2011-2013年平均实际供水量(不足3年的,以实际年限平均供水量填列)。

(二)工程成本费用情况。2011-2013年总体收入支出情况、单位供水成本。

具体调查内容详见附件表1-4。对既有供水又有防洪、发电等功能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供水与其他功能可单独核算的,其供水成本费用填报供水分摊部分,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水财经〔2007470号)规定的方法分摊。没有或无法单独核算的填报全部成本费用。

各区县(自治县)在梳理本地区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和价格成本情况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本地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计划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是一项全国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相关情况摸底调查,对于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细化调查要求。

(二)认真填报。各区县(自治县)对报送的本地区汇总数据要认真审查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项目完整。

(三)时限要求。所有调查表由区县(自治县)价格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以电子邮件方式分批同时报送市物价局和市水利局。

515前,报送区县所属定价的水利工程名录(附件表1)。

61前,报送大中型水利工程调查表(附件表2-4)。630前,报送大中型以外的水利工程调查表(附件表2-4)及文字分析材料、推进本地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计划和建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物价局:谷       电话:67512711

电子邮箱:cqwjjsjc@sina.com

市水利局:李英舜     电话:89079036  

电子邮箱:183821174@qq.com

 

附件: 1. 政府定价的水利工程名录

2. 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调查表

3.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情况调查表

4.水利工程成本费用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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