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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和全国糖酒交易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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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

2014年中秋国庆和全国糖酒交易会期间

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4825  渝价〔2014249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2014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1012101591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糖酒会”)也将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保证糖酒会的顺利召开,我局决定在“两节”及“糖酒会”期间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价格监管,做好“两节”和“糖酒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要把加强“两节”和“糖酒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作为当前价格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保障节日和会议期间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和会议期间市场价格环境。

二、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奶、水产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交通运输、旅游景点门票等与节日消费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要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随时预警预报。发现重大问题要在快速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报告,确保反映灵敏、应对有效。

三、开展市场检查,严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两节”和“糖酒会”召开期间,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检查范围包括大型购物中心、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娱乐、交通客运、旅游景点等。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罚,性质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四、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

各区县价格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稳价社会责任,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及时发布消费价格警示,公布节日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主要表现,增强群众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和会议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价格投诉举报工作,确保12358价格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和收费咨询、举报和投诉,做到耐心解答、即报即查、快速办结、及时反馈,积极化解节日和会议期间价格矛盾纠纷。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在“两节”和“糖酒会”召开结束后,于1020将“两节”和“糖酒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市场价格监管室,传真电话:67512533,电子邮件:sjk6751253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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