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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放开种子桑蚕茧和两碱外工业用盐价格的通知

日期: 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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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放开种子

桑蚕茧和两碱外工业用盐价格的通知

2014828渝价〔2014251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万盛经开区、北部新区发改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种子 桑蚕茧和两碱外工业用盐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0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491日起放开我市种子、桑蚕茧和两碱(纯碱、烧碱)外工业用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上述三种商品原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同时废止。

上述三项商品价格放开后,全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相关企业要加强自律,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维护好行业秩序。各区县在放开价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种子 桑蚕茧和两碱外工业用盐价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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