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 2015-02-27
字体:

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

服务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2015227  渝价〔201553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53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