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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日期: 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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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高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

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定高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教函〔201575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规范自主招生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我市高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高校在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时收取报名考试费,其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学生免费。

二、高校向考生收取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高校收费时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复函自2015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开始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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