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绿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水凼煤矿瓦斯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重庆绿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黄水凼煤矿瓦斯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送核定重庆绿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瓦斯发电上网电价相关资料的报告》(万盛发改价文〔2015〕10号)收悉。为推进煤层气综合利用,经你局批准,重庆绿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新建了总装容量为1000千瓦(2×500千瓦)的黄水凼煤矿瓦斯气发电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721号),经我局研究,同意重庆绿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水凼煤矿瓦斯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577元(含税)执行。该价格自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